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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参加艺术硕士(MFA)培养院校第六次工作交流会暨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美术与艺术

时间:2011.10.25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参加艺术硕士(MFA)培养院校第六次工作交流会
暨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美术与艺术设计分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1年10月22日,由全国艺术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承办的艺术硕士(MFA)培养院校第六次工作交流会暨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美术与艺术设计分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
    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丁凡,教指委美术与设计专业分委会召集人曹意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何洁,上海戏剧学院院长韩生,中央美院副院长谭平,中国美术学院副院长宋建明、王赞,四川美术学院副院长郝大鹏,湖北美术学院院长徐勇民,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刘伟冬,广州美术学院副院长赵健,西安美术学院副院长郭线庐,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刘赦等全国美术院校、综合艺术院校和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共同探讨艺术专业研究生教育培养大计。
    大会首先为艺术硕士教指委美术与艺术设计分委会委员颁发了聘书。教指委秘书长丁凡就全国艺术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总委会和分委会相关工作情况作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进行了布置,包括组织2012年全国艺术硕士指导教师和学生优秀作品全国巡展以及对培养院校的评估和教学质量认证工作。教指委美术与设计专业分委会召集人曹意强作了大会主题发言。他指出,艺术硕士教育是与国际教育接轨的重要举措,是符合学科本身特性的学位制度。希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育思路和教学模式,建立独立的学科评估体系。会议还邀请来自不同院校的专家就艺术硕士教育培养的经验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并希望各院校能积极探索多元、特色的专业建设,为艺术硕士教育的发展共绘蓝图。
    本次会议是艺术学成为第13个独立学科门类、在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和推动文化艺术建设的大背景下,推动美术与艺术设计教育发展的重要指导会议。
    我校潘鲁生院长、研究生处处长唐家路应邀出席本次会议,并获聘艺术硕士教指委美术与艺术设计分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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