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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3.01 供稿:研究生处 作者:研究生处
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
201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开始启动。按山东照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等项目的通知》(鲁学位办〔2011〕3号)要求,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要学习领会《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准备,科学论证,认真申报。
二、为加快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今年项目申报将重点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无关的课题,一般不予立项。
要结合我校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实践,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深入研究和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等选拔机制研究;适合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案例库建设等培养模式研究;学校与企业、行业组织共同开展培养方案设计、实践课程教学、实习实践、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学位论文指导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研究;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及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培养、遴选、奖惩等建设机制研究;专业学位学科建设、校内管理体制、全日制非全日制管理模式、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等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等。
三、学校将继续设立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将其中的优秀项目申报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四、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和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项目。尚有未结题或鉴定等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第一人不得再行申报。
五、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本,于2011年3月11日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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