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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印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7.17

各部门、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院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速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教育经费专项资金实施项目库管理的通知》(鲁财教函〔2017〕51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工艺美院办〔2015〕13号)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库是指学校对各单位(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是实施引导专项资金的申报、论证、审核等环节程序化管理的平台。

    第三条 项目的申报要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十三五”发展规划为总目标,坚持科学性和前瞻性,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作为项目实施的根本宗旨。

第二章  项目库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 突出重点原则。项目的申报要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的建设,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集中财力投向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项目。

    第五条 资源共享原则。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学校建设规划,系统设计,合理布局。项目申报既要考虑学校现有的资源条件,又要考虑可共享资源条件。建设功能相对完善、布局合理、可支持多个相近学科和专业的平台。统筹规划并做好项目之间的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支持学院之间、部门之间联合申报项目,提高资源共享和资金配置效益。

    第六条 绩效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项目的建设要明确对教学、科研和相应学科有促进发展的作用,要有预期的经济或社会绩效目标。预算执行速度、监督检查结果、审计结论、实施效果相挂钩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其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相衔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学校年度预决算进行公示。

    第七条 滚动管理原则。项目库对应年度预算,当年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两年的项目及时进行调整,再增加一个年度的项目库形成新一轮项目库。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预算。

    第八条 动态管理原则。项目库实行开放式管理,不再随年度预算和中期规划报送。年度中凡论证成熟、具备条件的项目可随时申报。年度预算确定前,入库项目可根据轻重缓急和情况变化,实时调整事项和金额。

第三章  项目库建设的组织和分工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预期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编制工作及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入库项目的实施并完成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制定;负责已完成项目的绩效自评并编制自评报告。

    第十条 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人事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基建处、院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分类入库评审标准,负责对拟入库项目经费预算、预期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论证报告的初审工作,负责入库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对本部门分管的项目进行排序,对已完成项目绩效进行初评。

    第十一条 学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库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审定项目分类入库评审标准、拟入库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拟定入库项目评审与项目排序方案,负责对入库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院长办公会负责对入库项目方案进行审批。重大项目(100万元以上)须经校党委会议审批。

第四章  项目库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项目库包括:教学教改库、科研服务库、人才队伍建设库、图书资料库、后勤保障库、基本建设库等。

    1.教学教改类项目库。主要包括教学设备购置及家具购置、教室课桌椅、实验室建设、专业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等。教务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学院及教学实验中心参与。

研究生的学位点建设、研究生课程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及学科建设等,研究生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申报。

    2.科研及成果转化类项目库。主要包括学校使用自有资金以及上级拨款的科研经费进行的设备购置和科研条件建设,科研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和资产处参与。

科研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项目由社会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相关部门参与。

    3.人才建设类项目库。用于支持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专业团队建设。项目经费包括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薪酬、科研启动费、科研配套费、国外培训交流费等。人事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和各二级学院参与。

    4.图书及信息资源类项目库。包括纸质图书、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图书馆为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申报,各二级学院参与。

    5.后勤保障类项目库。包括校园水、电、暖、气、道路、房屋等修建项目,校园绿化、环境改造及装修项目。后勤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申报,相关单位参与。

    6.基本建设类项目库。包括学校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基建处为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申报,相关单位参与。

    7.其他类项目库。主要包括用于学校发展的不属于以上六大类的其他类项目,由相关单位自行申报。

第五章  项目库建设的申报程序与要求

    第十四条 项目库的编制要求:项目申报部门根据项目库建设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中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重点,充分做好项目调研,认真组织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明确近三年分年度资金安排、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按照重要性自行排序,并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教学、科研类项目建设还需填报《教学、科研项目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和计划采购设备明细表》(附件3)。将上述报表及相关材料经单位(部门)正副职或党政联签后,报项目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对所分管项目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报学校财务处。

    第十六条 财务处将全校项目汇总后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并排序形成项目库建设草案,经学校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入项目库。财务处根据资金情况安排项目纳入年度预算。

    第十七条 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前,审计处负责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申报论证工作,充分考虑现有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师资条件和学校的财力,坚决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项目调研和论证报告要做实做细,落实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或牵头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责任人。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避免虚报瞒报。

    第十九条 项目库建成之后,学校年度预算及申请国家、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一律从项目库中按照项目排序提取,实行动态管理。为保证项目库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学校年度预算上报前可以对入库项目进行更新补充。

    第二十条 各单位(部门)可以申报三年的建设规划。当年实施的项目应于当年形成支出,跨年度完成的项目建设期内必须完成支出。建设期完成未使用的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

    第二十一条 自办法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学校项目库的建设。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申报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和计划购置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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