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展现我校大学生青春风采,在舞蹈中张扬自我,展示活力和激情,舞动对青春的诠释,释放对青春的热情,同时增进各学院间的友谊和联系。由团委主办,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承办的第十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 三、活动主题: 花开十年,青春“舞”所不在 四、活动范围: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2016年4月10日20:00 初赛:4月28日 决赛:5月18日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活动地点: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长清校区数字演播厅 七、比赛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需推选至少一支舞蹈参加比赛,舞蹈种类为民族舞,根据选手特长选择,所选舞蹈主题应积极向上。 2、每支舞蹈参演人员不得多于20人,各代表队参赛总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 3、舞蹈编排方面鼓励创新,要求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 4、舞蹈表演方面要求表演者精神饱满,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青春风采。 5、舞蹈包装方面要求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能够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舞蹈歌曲伴奏由各院自备,于4月25日号之前交于数字艺术与传媒学院联系人处。(联系人详见第十项) 1、比赛顺序由各院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2、除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外,参赛选手也可以自由组队参赛。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及优秀奖。 九、评分标准(10分): 1、形象(2分):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 2、动作协调(2分):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 3、精神面貌(2分):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如遇突发情况处理得当。 4、节奏感(2分):对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有节奏感。 5、风采(2分):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展现舞者风采。 6、计分方法:各评委分数总和取平均分为队伍的最终得分。如参赛队伍人数及时间多与比赛要求,每多一人扣0.1分,超时1分钟扣0.1分 十、联系人方式: 13082752798 王立功
附件:
附件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决赛评分表
附件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2016年3月24日
附表1: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决赛评分表.doc
附表2: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第十届“五月的花海”舞蹈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