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山东省“湿地寻梦”随手拍活动的
通知》
各团总支: 为迎接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进一步传播弘扬湿地文化,提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林业厅决定联合开展2013年山东省“湿地寻梦”随手拍活动,发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通过手机、相机捕捉和发现湿地的美丽瞬间,生动诠释湿地之美、生态之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湿地寻梦”随手拍 二、活动时间 2013年8月中旬—8月底,宣传发动阶段。 2013年9月初—10月21日,公开征稿阶段(通过新浪、腾讯微博平台)。 2013年10月23日,抽奖阶段。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林业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山东省青少年绿色联盟 媒体支持:齐鲁晚报、齐鲁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四、参与形式 1.参与条件:凡是热心生态环境保护,关心湿地、热爱湿地,善于观察、勇于发现的广大青少年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2.参与方式:通过新浪或腾讯微博平台,在#“湿地寻梦”随手拍#微话题下,编创、发布微博。微博需标明#“湿地寻梦”随手拍#字样,上传自己拍摄的湿地照片或视频,配以50字以内的湿地介绍、环保寄语等文字,并在每条微博后面@山东省青少年绿色联盟。 3.抽奖安排:凡是随手拍活动期间按照要求编创、发布的微博,都将纳入抽奖范围。10月23日,将邀请山东省林业厅、共青团山东省委有关领导对参与作品进行随机抽奖,公证处进行公证,获奖名单现场公布。 五、内容要求 (一)题材范围 1.湿地印象篇:体现山东省湿地的特色景观,展现湿地的生态魅力,捕捉湿地独特的景观现象,表现人与湿地和谐相处的佳境,展现湿地保护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增强大众对于湿地保护的责任意识。 2.人物事迹篇:展现个人、公益环保组织、大学生环保社团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贡献,表现湿地保护管理、湿地恢复成就及进展。 (二)格式要求 照片或视频,不限格式、大小,要求反映内容清晰可见;内容真实、原创,不得通过技术手段添加事物,但可利用有关软件进行尺寸、对比和色彩、时长的调整、剪辑等;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多重曝光等处理,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三)注意事项 照片或视频所有权属微博发布者本人,主办方拥有照片或视频的使用权。凡微博语意表述类似或相同的均视为雷同作品。对于雷同作品,以第一时间发布的微博为有效原创,其余取消抽奖资格。发布微博(照片、视频及文字等)如有剽窃、抄袭或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抽奖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微博发布者本人全部承担,主办方对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以及连带)责任。主办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获得5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二等奖10名:获得3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三等奖15名:获得2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20名:获得100元奖金或等值奖品。 七、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组织各单位、社团和个人拿起手机和相机,走进湿地、亲近湿地、拍摄湿地,积极发布微博,关注活动进展,参与微博话题讨论。 2.搞好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QQ群、飞信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活动知晓度和社会参与面。 3.扩大影响,丰富内涵。各市要借助活动开展,组织有关单位和青少年环保社团开展湿地调研、湿地保护等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传播湿地文化,营造关注湿地、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共青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
附活动参与网址:腾讯微博专区:http://k.t.qq.com/k/%E6%B9%BF%E5%9C%B0%E5%AF%BB%E6%A2%A6?card=99998新浪微博专区:http://huati.weibo.com/k/%E2%80%9C%E6%B9%BF%E5%9C%B0%E5%AF%BB%E6%A2%A6%E2%80%9D%E9%9A%8F%E6%89%8B%E6%8B%8D?from=501&order=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