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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2 供稿: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通知》(鲁教财函〔20189号)精神,我校于上学期组织开展了自评自查工作,并按照要求整理形成自评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全校各部门、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开展自查自评和资产清查,认真梳理资产相关业务工作,完善制度,查漏补缺,使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进一步提高了全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有效地促进了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对于自评工作中分析和查找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应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总结经验,明确整改方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力争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要坚决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前阶段开展自评工作基础上,对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方案》和《考评任务分工表》,整理形成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需整改的重点工作内容(详见附件《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整改工作分工表》),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印发,请各部门、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各部门、单位是具体落实整改任务的主体。要按照账实相符、权责清晰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系统账实不符的数据更新等各项整改工作,每件资产责任到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在此基础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整改工作分工表》中第26项有关资产变动、调整、闲置和盘亏等问题,学校将进一步组织检查资产数据更新、账物卡人相符等相关工作,深入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推动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工作水平。

在各部门、单位进行深入整改的同时,为贯彻落实学校“细化要求、督促提醒、主动服务”要求,拟按照整体部署、介入帮扶、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选择工作基础相对扎实的部分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处安排人员试行介入帮扶,共同推进整改和积累经验。基础较好、账物卡人关系清晰、手续完备的单位,亦可主动联系资产管理处进行相关数据审核,我们将统筹安排、做好服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9626173   89626176

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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