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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供稿: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8〕9号)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方案》(鲁工美院办字〔2018〕2号)安排,学校自4月份以来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目前考评工作已经进入第三阶段即“学校检查阶段”。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考评工作第一阶段为准备部署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第二阶段为各部门、单位自查自评阶段(4月中旬至五月中旬)。其中自查自评阶段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考评分工表》涉及到自身相关的任务,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包括进行资产清查并形成资产清查情况报告)。

总体来看,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学校考评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及时沟通联系、汇总材料、报送数据。与此同时,也有一些部门、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延现象,未能按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当前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思想上不够重视,落实工作不及时。有的部门单位领导参加完考评工作协调会或接到学校考评文件后,简单把工作布置下去,未及时进行监督跟进和督促;有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工作拖延现象。

2、个别部门、单位间团结协作不够顺畅。尤其是涉及职能交叉需要主动配合的工作任务时,以及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力。

近期学校领导针对资产考评工作强调指出,本次资产管理考评自评涉及面广,考核指标全面细致,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次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和学校有关后续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自评工作。同时推进自评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考评工作方案和学校领导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检查,并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

(一)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考评工作进展汇报会。

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9:30

地点:长清校区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学校领导;院办、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社会服务办、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汇报主要内容: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进展,自评报告完成情况,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下步整改方向和措施等。每个部门单位汇报时间请掌握在5分钟左右。

汇报电子稿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发至ylan80@163.com,联系电话89626176。

(二)学校领导带队,对各教学教辅单位和有关部门自评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主要内容包括听汇报(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评自评工作进展,自评报告完成情况,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下步整改方向和措施等),查看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记录,检查帐卡、账实相符情况等。

实地检查或抽查自6月初开始,具体检查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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