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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关于编报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的通知

时间:2018.03.23 供稿: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各部门、单位: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3月22日正式下达为了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请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各自特点,抓紧编报项目采购计划,提供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和需求确定后,资产管理处将统筹安排,尽快进入采购程序,以保障项目按时完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政府采购流程,按照采购方式的不同,采购项目从主管部门提交完备的采购需求之日起到开标一般需要30天时间(公开招标需要更长时间)。若开标顺利,中标公示后签订完合同一般需要15天左右。请各部门按照竣工日期倒排采购计划表,尽早谋划,加快实施。

    二、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提供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指采购标的的技术、规格、性能、功能、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具体细化是确定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文件、实施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采购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采购需求的编制,进行市场调研,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性能、服务水平、供应情况、市场价格等进行调查了解、衡量比对、分析测算,制定合理的采购需求方案。

三、采购计划表填报完毕后,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分管院领导批准,于2018年4月4日前送至资产管理处A331办公室。采购需求按照采购计划时间安排,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提交。

对未纳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项目,可注明资金来源一并填报。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振良,联系电话:8962617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lzl@163.com

 

附:

1、2018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表

2、采购需求方案(模板)

                         资产管理处

                           2018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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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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