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工美院字〔2016〕34号
各部门、单位: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鲁教资函〔2016〕2 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鲁财资〔2016〕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何思清 潘鲁生
副组长:杨新力 裴新锋 李新 苗登宇
成 员:各部门、单位第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郭春荣
副主任:韩文涛 杨雪梅 孙 磊 王 霞 胡红宇
毕剑翎 陈 军 郭晓军 杨亚波 张 伟
石增泉
成 员: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宣传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意义,研究解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审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调度,清查报告的撰写及相关材料报送等工作,制定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执行领导小组决定并组织具体实施,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检查督促学校布置的资产清查任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