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山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及全体同学们:
北大山,美院的后花园。她位于我校的主中心轴线的北端,南北延绵700米,东西展开400米,三面起伏,环绕着美丽的校园。在学校“依山顺势,和谐共生”的绿化理念下,因地制宜,利用自然相差40多米的山坡地形,进行立体绿化种植设计,最大限度的顺应北大山原生态环境,借自然之态势加以人为主动利用,达到人、绿化、自然三者的和谐共生。北大山不但形成了春看桃花、杏花、连翘、紫荆、樱花竞相绽放,夏品桃、杏、桑椹果实累累,秋赏红叶,冬观银装素裹自然景观;而且成为校园文化艺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室外课堂,突出环境育人功能,彰显艺术大学内涵。然而山林火灾是这一切美好的大敌,火灾不但会破坏师生员工每年植树劳动成果,摧毁学校10年绿化果实,还会危及到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北大山就是保护我们的温馨家园,刻不容缓。让我们师生员工携起手来,积极踊跃加入到北大山防火队伍中来,遵守防火规定,同一切违规用火的违法分子作斗争,保护我们的共同家园。
一、严格遵守北大山防火“八不准”
1、不准在山林内及周边吸烟;
2、不准在山林内坟场烧纸、烧香;
3、不准在山林内烧杂草、树叶;
4、不准在山林内烧烤食物;
5、不准在山林内烤火、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不准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7、不准在山林内从事登山、祭祀活动时用火;
8、不准在山林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
二、主动做好预防和扑救山林火灾各项准备
建设美好校园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与北大山连接的建筑物管理部门要及时清理连接部的荒草及杂物,做出防火隔离带,制定防火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准备好防火使用的各种物资、工具。遇有火情时,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及时逐级上报火情,山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据火情组织各级防火部门实施应急处置。严禁独自一人上山扑火。
三、违规用火是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1、违反山林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山林火灾,都将受到处罚,并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造成山林火灾,烧毁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3、造成山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师生们!为了我们美丽的校园,为了我们绿色家园,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遵守北大山防火“八不准”,努力避免山林火灾发生,保护好我们的北大山,我们的家,为建设和谐、平安的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消防安全委员
2014年11月
附:《济南市山林防火管理规定》
《师生防火篇——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学生宿舍防火篇》
《教室、实验室防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