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
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针对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11月1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8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要深刻吸取“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火灾防控,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我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学校逐步加大消防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有序推进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使学校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校区周边地理环境复杂、校内人员集中、个别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主客观因素制约,学校的消防工作基础仍旧较为薄弱,各类致灾因素较多,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电、用火、用气增加等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工作事关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谐稳定。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从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突出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检查要依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28号令)要求,针对各自责任区域,以学生宿舍、食堂、教室、数字演播厅、学术报告厅、超市、学术交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两馆、档案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仓库、实验室,计算机房,地下室及临时工宿舍,建设工程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等部位为重点,认真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及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特殊岗位的持证上岗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本次安全教育要注重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率,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务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消防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坚决杜绝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而导致的各类责任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职能部门在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月”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利用校报、广播重点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普及火灾预防基本常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方法,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和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并注重提高家庭火灾预防能力。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最近干部调整,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个人。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切实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校级领导带班、处级干部值班、职能部门值班制度,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给事件处置工作造成被动。
六、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对学生公寓,务工、从业、施工人员宿舍,食堂,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重点治理使用明火,私扯电线现象,收缴各类违章电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杜绝“一室两用”,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煤气中毒等灾害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内经营业户及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与经营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加强对校内施工队伍的消防安全管理,与施工队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做好长清校区北大山山林防火工作
从11月开始,长清校区毗邻的北大山进入山林防火期。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努力做好防范工作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校区内科学防火,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北大山防火“八不准”和山林周边 500米 内禁火规定, 全面提高我校对森林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扑救能力,确保不发生各类山林火灾、火警。
八、强化危险品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监管和收缴。凡涉及使用危险物品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以及易燃易爆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防止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各类责任性事故。
本次火灾防控工作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部署,省政府将于年底前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火灾防控,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把火灾防控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部署、全面落实,做好学校冬季防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