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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锦强:古村落文化中的民间文艺

时间:2012.06.21 供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作者:王锦强
               

    编者按:王锦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所所长。2012年6月5日,“中国北方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论坛”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举办,围绕古村落保护相关议题记者采访了王锦强先生。

 

    记者:中国的民间文艺源远流长,民间文艺与古村落文化之间关如何,二者之间是否有可借鉴之处?
    王锦强:民间文艺来自于人们的生活,是人们生活的艺术体现。民间文艺包括:一、民间文学(多为口头文学),例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戏曲等。二、民间艺术,包括表演艺术、造型美术和手工艺术等。表演艺术包括民间音乐、舞蹈、曲艺、民间竞技、民间小戏等;民间工艺的种类也很多,如年画、剪纸、皮影、唐卡、风筝、灯彩、泥塑、面塑、陶瓷及雕刻、刺绣、印染、编织等。三、民俗文化溶入民众生活的一切领域,涉及所有地区所有民族和所有行业,如婚丧嫁娶、节日礼仪等。民间文艺是农耕文化的产物,是民众物质生活在精神层面的体现。古村落作为民间文艺的衍生地和生长空间,是我国民间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和重要载体。
    记者: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村落作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绝妙结合体,请你谈一谈当前我国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的现状,哪些问题是最需解决的?
    王锦强:物质文化是民间文化的物化形态,非物质文化则是人类实践活动过程中创造的各种精神文化。在我国,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文化主要集中于广大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的生产和生活与自然的联系更为密切。当前,虽然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增强,但古村落及文化遗产的衰落之势及面临逐渐消失的危境并未根本改变。其原因可以归结为四点:第一,村民对村落民居文化遗产的感情发生了变化;第二,一些传统村落民居的结构和设施不能满足现代村民的需求;第三,没有处理好发展利用和传承保护的关系;第四,政府的长远利益和村民的眼前利益之间的矛盾等。
    记者: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中有哪些可以利用到古村落保护当中,原因何在?
    王锦强:民间文艺承载在古村落文化之中,村落民居孕育和培育了蕴藉着民众精神信仰和价值观的民间文化、人民文化和母亲艺术。保护民间文艺就要保护其发生地和流传地,就要保护民间文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民间文艺的活动场所和承载的文化空间,保护村落民居建筑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化的传承人。这就要求我们做到以下两点:首先,必须了解古村落基本的历史文化信息和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保护现状,从而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保护理念。其次,民间文艺百花齐放,千姿百态,古村落亦是千差万别,少有雷同,我们要充分研究不同村落的特点,找到与其相适应、相协调的研究方法和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采访: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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