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0-10-15

 

关于对全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省委高校工委印发了《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表》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结合本校实际,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1月底前上报有关情况,高校工委将适时组织互查互评和检查验收。为做好我校的自查自评和考核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意见》为依据,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完善制度和机制建设、规范管理和强化监督,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等4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千分制量化方法,共分为4个方面, 25个项目,97条项目要点。考核分自查自评、互查互评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宣传发动(2010.9.25—2010.10.15)
  1.成立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自查自评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组长:裴新锋
  副组长:王立果、王进生、孙芬
  成员:王玮、刘跃进、扈国珍、董占军、韩世春、 各党总支书记
  2.起草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分解量化考核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部门单位。
  3.学习宣传《意见》精神,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二)开展自查自评(2010.10.16—2010.11.16)
  各部门、各单位在认真学习《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责任范围,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情况,根据《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表》(附件)的考核内容,对照分解的项目要点任务和责任部门单位,逐项检查落实情况,要求提炼好的思路、做法与成效,并查找不足。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收集整理补充有关资料。于11月16日前将自评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含电子稿)、已打分的自评表、附件中各项目要点落实情况的有关材料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三)完成学校自评报告(2010.11.17-2010.11.30)
  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纪委汇总分析各部门各单位提供的报告与材料,梳理提炼,自评打分,撰写完成学校自评总结报告,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送学校党委审定,于11月30日前报送省委高校工委。
  (四)准备考核抽查(待通知)
  省委高校工委根据自查自评的情况再对有关高校进行抽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被抽查的准备。
  四、有关要求
  对高校贯彻执行《意见》情况进行检查,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把考核工作作为规范管理、推动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和制度,并按时报送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
  
                                           中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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