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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行政科   【阅读 次】   日期: 2004-04-06


                  
    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实行校务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是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民主监督、科学决策的重要措施,是保证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办学过程中主人翁作用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校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2、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工作措施的正确性和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3、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改革、完善学院的管理和制约机制,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同时又要保证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师生员工两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4、保守秘密。校务公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的范围内开展,确保不泄露党、国家和学院的秘密。
        5、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在公布、质询、反馈、整改等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真实、公正,既积极推行,又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的总要求是:非保密性质的、群众要求知晓的事项都要公开;教职工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是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要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具体实行校务公开的事项包括:
        1、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学院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等重要决策及实施情况;
        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开支、各种经费的管理办法、收入、支出、效益情况等;
        学院的机构设置和教职工的岗位设置、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公派出国进修访问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教学(包括招生)、科研、管理、产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基本状况和重要事项;
        学院公房、设备、设施等资产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
    干部选拔任用、履行职责、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教职工住房的建设、出售、调整情况,医疗改革情况,住房公积金、生活福利费、养老金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2、向学生公开的事项:
        学院的办学思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学生相关的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规章、学籍、学位的取得和取消,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等教学管理规定和办法;
        学生宿舍、医疗服务中心、食堂、澡堂、治安等公共事务和管理办法;
        学生党员发展的政策、程序及结果;
        学生奖、贷、助学金及评优选先的政策、数量、评定程序及结果;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违纪处理结果;
        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规程;
        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政策、资源及其组织管理;
        与学生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3、向社会公开的项目:
        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概况和重大事项;
        学院各类招生的政策、计划、程序及录取结果;
        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社会关注和需要知晓的其他事项。
        三、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学院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干部评议等重大事项,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
        2、通过党政文件、通知、通报等书面形式公开。
        3、通过会议公开。主要有中层以上党政干部会议、民主党派会议,院工会、团委、学生会的代表大会、工作会议和座谈会等。
        4、利用院内外媒体公开,通过院报、宣传栏、广播、电视台、计算机网络及院情发布会等形式发布有关信息。
        5、通过院务公开栏、院长信箱、工会信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实行院领导接待日等形式畅通校务公开的联系渠道。
        6、建立院情发布会制度或以通知书、家长信和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校务。
        四、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党办院办、纪委、监察室、工会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院办。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能是:研究确定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重大事项;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将校务公开任务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将其纳入部门行政管理程序,保证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校务公开的监督
        纪委、监察室、工会是校务公开监督的职能部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和行政汇报,并负责对推行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校务公开的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出校务公开和公开办事制度及措施,向师生员工公布,并报校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每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校务公开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总结,并将校务公开情况向校务公开办公室报告。
        学院进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将把校务公开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本意见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OO四年四月二日

     


                                                       
                             



    栏目编辑:代江涛   出处:行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