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是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造就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学术骨干队伍,推动重大的、原创性的科研成果问世,提高我省高等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的意见》(鲁教人字〔201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处函[2012]4号)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以下简称“高等学校首席专家”)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在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遴选。 我校设计艺术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为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有宽广的学术胸怀,师德高尚。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 (三)担任教授职务,在学校全职工作满5年。 (四)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学术声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首位); 2、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首位),或获得省级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首位); 3、在本专业领域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首位); 4、在权威出版社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独立或首位)。 推荐时以近5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优先推荐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涌现出来的创新型优秀学术人才,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向学校推荐,推荐2名及以上人选的要注明排序。 (三)人事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评议。 (四)学校研究上报推荐人选。2012年度省教育厅拟选聘50名高等学校首席专家。我校可推荐1-3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次。 (二)需要报送的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份。 2、相关材料原件1套(附目录)。包括相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论文不超过3篇);SCI、EI、ISTP收录证明等。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高等学校首席专家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积极参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规划,确定研究方向并组织申报科研课题,协作攻关;主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主要科研工作,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争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组织国际、国内高水平学术会议或高级学术研讨班,定期开展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积极发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至5年,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周期同步。高等学校首席专家脱离、调离其所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或所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没有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的,或年龄超过55周岁等情况的,将自动解聘。省财政对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在聘期内给予每年3万元学术活动补助经费。 (三)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实行届中评估和届满考核,届中评估由学校负责组织,届满考核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聘期届满考核优秀,且所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继续进入下一个建设周期的,将自动进入下一个聘期。高等学校首席专家每年须向所在学校提交工作进展报告。 (四)高等学校首席专家推荐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推荐范围和申报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有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五)时间要求:推荐单位请于2012年5月22日前将报送材料及《申报表》电子版送人事处师资科(A320室)。 联 系 人: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