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开展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及专项评估对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鲁工美院字〔2013〕57号)(附件一)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开展新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组织申报者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二,下简称《审批表》),附相关原始材料,并根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第二条”进行条件审核,经科研处、教务处确认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成果、获奖、项目后,签署意见,于2015年4月15日前,由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到研究生处,同时将《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675560485@qq.com邮箱。
附件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doc
附件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doc
研究生处2015年3月24日